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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废止强制条款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的公告:现批准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5037-2022,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。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。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:
一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3.2.2、3.2.3、3.2.4、3.2.7、3.2.9、3.2.15、3.3.1、3.3.2、3.3.4、3.3.5、3.3.6(2)、3.3.8、3.3.9、3.4.1、3.4.2、3.4.4、3.4.9、3.5.1、3.5.2等等。
怎么理解这个公告的意思,《建规》中像3.4.1等防火间距的条款应该都是强制条款,废止的话,就没有防火间距要求了。
我们暂时也是按照这种理解执行,但是有些机构就开始擦边,弄得我们还很难办。